我院2010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全国联考复试分数线为85分,凡达到85分以上的考生全部准予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定于2010年1月10日-12日进行,考生请于1月9日下午2:00—5:00到我院文东校区报到,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因时间紧张不再一一发放,考生可直接下载。
附:1、《山东艺术学院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复试通知书》
你参加了我院2010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按有关规定准予参加复试。并于2010年1月9日下午2:00—5:00持本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及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我院文东校区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1月10日—1月12日复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时每人需交纳考试费240元(每门80元×3)。考试用品自备,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
注:1、考生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以下材料: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本人艺术创作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证明);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月11日-12日,专业技能及面试(报到时参见各学院具体安排)
注:(1)三个学科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以及音乐专业技能考试均在我院文东校区;美术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技能考试在我院长清校区。
(2)音乐专业考生在面试时需出示本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美术专业考生在面试时需出示本人获奖证书及艺术作品八幅。
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在面试时需出示本人获奖证书及设计作品六幅。
200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