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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4-17 [来源]: [浏览次数]:

(三)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必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研究,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在研未结题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