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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4-2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参照《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附件1)中规定的原则、条件及程序进行。

二、遴选工作安排:

单 位

时 限

工 作 内 容

个人申报

4月28日至5月8日

申报者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或《山东艺术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1式2份,准备各项成果证明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

5月8日

各二级学院按《细则》规定,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表决、排序推荐工作。

二级学院

5月8日~5月10日

各二级学院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级学院

5月11日~5月12日

各二级学院将公示通过的申请人的《申报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加盖公章,汇同成果材料及排序推荐的《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电子版各1份报送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5月12日~5月15日

研究生处对申报者的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复核。

研究生处

5月15日~5月17日

研究生处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根据本年度申报人员情况,下达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额。

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

5月30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评审、表决。

研究生处

5月30日前

通过人员名单由研究生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纸质2份(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各一份),电子版1份(文件名为:硕导+二级学院+申请人姓名.doc)。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内容依次为: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学术专著、代表论文、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科研、艺术实践)、作品展演专辑、作品单(音乐专业节目单)或邀请函。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目录。

3.请将遴选者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装入不同的档案袋内,封皮注明遴选者姓名、所在学院及学科方向。

四、《遴选细则》及相关表格:

《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及相关表格请参加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新良 电 话:86522298(长清)

邮箱地址:yjsb10458@163.com

附件1: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doc

附件2: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3:山东艺术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4: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doc

研究生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