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各类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参照《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附件1)中规定的原则、条件及程序进行。
二、遴选工作安排:
单 位
| 时 限
| 工 作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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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
| 4月28日至5月8日
| 申报者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2)或《山东艺术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附件3)1式2份,准备各项成果证明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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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 5月8日
| 各二级学院按《细则》规定,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表决、排序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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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 5月8日~5月10日
| 各二级学院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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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 5月11日~5月12日
| 各二级学院将公示通过的申请人的《申报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加盖公章,汇同成果材料及排序推荐的《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电子版各1份报送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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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 5月12日~5月15日
| 研究生处对申报者的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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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 5月15日~5月17日
| 研究生处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根据本年度申报人员情况,下达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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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
| 5月30日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评审、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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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 5月30日前
| 通过人员名单由研究生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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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纸质2份(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各一份),电子版1份(文件名为:硕导+二级学院+申请人姓名.doc)。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内容依次为: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学术专著、代表论文、科研项目批文、获奖证书(科研、艺术实践)、作品展演专辑、作品单(音乐专业节目单)或邀请函。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目录。
3.请将遴选者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装入不同的档案袋内,封皮注明遴选者姓名、所在学院及学科方向。
四、《遴选细则》及相关表格:
《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修订)》及相关表格请参加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新良 电 话:86522298(长清)
邮箱地址:yjsb10458@163.com
附件1:
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doc
附件2:
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3:
山东艺术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4:
山东艺术学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doc
研究生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