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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单 位

时 限

工 作 内 容

个人填写

考核表

4月28日至5月4日

申报者填写《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附件2)1式2份,准备各项成果证明材料,报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

5月4日~5月6日

各二级学院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按《考核办法》规定,对导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评议、表决工作。

二级学院

5月7日~5月8日

各学院将表决通过导师的《考核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加盖公章,汇同成果材料(复印件)报送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5月8日~5月15日

研究生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

院学位评定

委员会

5月30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导师名单进行评审、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