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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2年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做好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2〕16号)和《关于落实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2〕39号)精神,加强我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认真做好2012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有关工作,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10月底前组织一次面向在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宣讲教育,鼓励和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

宣讲教育工作任务完成后,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宣讲教育工作总结,总结好本单位宣讲教育的特点、成效和社会影响,同时填写《2012年研究生参加宣讲教育统计表》(附件1)、《2012年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附件2)、《2012年宣讲教育活动汇总表》(附件3),于10月31日前将宣讲教育总结及统计表、所举办宣讲活动的图片、音像资料、报告讲稿、报告演示文稿(PPT)等相关资料一并报送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