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自2012 年起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表彰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规范资金管理,发挥激励作用,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