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
与对历年项目进行总结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2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对历年项目进行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工作和对历年项目进行总结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为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以后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对2006年以来本单位“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研究项目”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总结和清理,将每个立项项目(已立项的项目见附件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研究项目情况统计表”)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格式参考附件6“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参考提纲”)报送研究生处,并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二)未结题的立项项目需要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见附件2),需要结题的项目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需要申请成果鉴定的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成果鉴定书》(见附件4)
二、组织申报
各二级学院在对前几年项目实施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组织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按要求与限额,精心组织,科学论证,择优遴选好2012年山东省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对已审批立项的项目,要及时调度,加快研究进度,及时进行项目结项或鉴定;对已初步形成的研究创新成果,要继续深化研究,不断总结与完善,加强实践与推广应用。
三、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范围
2012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应把专业学位的改革与发展,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的重点领域。
四、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教学经历的导师,或从事学科、学位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机关管理人员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四分之一。
(二)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申报省资助的项目是否可转为省立项自筹经费项目,请在申报一览表与申报表中注明。
(三)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如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次立项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四)已结题或取得重要进展的自筹经费项目,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效果比较突出的,如有需要,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评审后给予一次性省经费资助。
五、报送日期
请将整理好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研究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一式一份)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实施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和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3份,于3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发送相关电子文本。切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史晓菲
联系电话:86522235 E-mail:yjsb10458@163.com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
附件3: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木成果鉴定书
附件5: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研究项目情况统计表
附件6: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参考提纲
附件7: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与实施情况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