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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0-05-17 [来源]: [浏览次数]:

单位

时限

工 作 内 容

个人申报

5月17日至5月21日

申报者填写《申报表》(1式2份),准备成果证明材料,报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

5月21日~5月25日

各二级学院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细则》规定,对申报者的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表决、排序推荐工作。

二级学院

研究生处

5月25日~5月27日

(截止日期5月27日)

各学院将表决通过的申请人的《申报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加盖公章,汇同成果材料及排序推荐的《山东艺术学院2010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对申报者的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复核。

联系人及电话:董俊超86522235

邮箱地址:yjsb@sdca.edu.cn

研究生处

5月28日~5月31日

研究生处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

6月5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评审、表决。

研究生处

学校

6月7日前

通过人员名单由研究生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