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时限
工 作 内 容
个人申报
5月17日至5月21日
申报者填写《申报表》(1式2份),准备成果证明材料,报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
5月21日~5月25日
各二级学院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细则》规定,对申报者的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表决、排序推荐工作。
研究生处
5月25日~5月27日
(截止日期5月27日)
各学院将表决通过的申请人的《申报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加盖公章,汇同成果材料及排序推荐的《山东艺术学院2010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对申报者的资格及其材料进行复核。
联系人及电话:董俊超86522235
邮箱地址:yjsb@sdca.edu.cn
5月28日~5月31日
研究生处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
6月5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评审、表决。
学校
6月7日前
通过人员名单由研究生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无异议者学校发文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