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准予上线考生参加复试。请上线考生于4月24日8:30—16:30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到我院文东校区报到,4月25日开始复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时每人需交纳复试费、体检费。考试用品自备,食宿及差旅费一律自理。
注:1、各位考生请持身份证、准考证于4月22日前至我院文东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领取《复试通知书》,我院长清校区应届毕业生可于4月20日上午至长清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领取,外地考生《复试通知书》如需邮寄请致电0531—86423607或86522235,因时间较紧请各位考生尽量选择自取。
2、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艺术类):
总分:320分 外语、政治:42分 业务课:63分
附:《复试通知书》
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0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