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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首届艺术硕士论文评阅、答辩与毕业展演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7-31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我院首届艺术硕士论文评阅、答辩与毕业展演工作安排意见

各二级学院:

我院首届艺术硕士(MFA)研究生毕业环节有关工作已于本学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院于10月10日前对2008届毕业艺术硕士研究生的学分与毕业作品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并收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相关成果的复印件(包括:参加展演证书或节目单原件;参加比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保留存档。审查通过者方可提出学位申请。审查通过者的名单经单位领导签字后送交研究生处备案。

二、领取材料

审查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于10月15日,到研究生处领取论文封皮、学位申请书等材料。

三、论文评阅、答辩与毕业演展

(一)论文评阅与答辩实施意见

1、论文评阅的组织。论文的评阅工作由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由二级学院领导牵头组织专家评阅,每篇论文由两位专家评阅。艺术硕士的论文特别强调要针对自己的创作实践进行理性阐释撰写,所以要求论文作者给每位专家附带个人作品,美术、设计专业十幅以上不小于七寸作品图片一套,音乐专业附个人两场音乐会光盘一套。以便专家结合专业评阅论文。

2、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一般为5人,由校内导师或聘请部分校外专家组成专家组。主席可外请也可由本院负责MFA教学的领导担任。如外请,专家应是MFA教学单位担任MFA教学的专家。二级学院统一将论文和附带作品资料提前寄送给专家。答辩委员会其他成员必须是研究生导师。美术、设计专业答辩要在展览现场进行。

3、毕业展演和论文的考评。参照《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硕士毕业环节管理工作试行方案》中的第七条执行。

4、学位授予。参照《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硕士毕业环节管理工作试行方案》中的第九条执行。

(二)时间安排

本届毕业艺术硕士的学位论文于11月15日前完成评阅,请二级学院于10月20日至26日收齐论文交研究生处,审核后交二级学院进行论文评阅。毕业演展、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安排和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各二级学院拿出意见,11月初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拟于11月底前完成答辩与毕业展演。

四、填报材料

1、学位申请书2份/人;

2、学位论文:艺术硕士学位论文15份;

五、整理归档

MFA全国教指委2008年第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决定,要求各试点院校做好每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资料的留存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组织每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将自己的毕业资料汇总制成(一张)光盘,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处,分别留存本院及报送教指委秘书处。

2、汇总资料内容包括:

1)毕业生信息表;

2)毕业作品展示影像资料

3)学位论文。

六、颁发证书

学位证书将于2008年12月下旬学院举行的学位授予仪式上发放。

研究生处

2008年10月31日

附件:

一、毕业生信息表

二、光盘标签(贴在光盘上)

附件一:

毕业生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毕业院校名称

专业方向

本/专科毕业院校

本/专科专业

现工作单位

职业/职称

学位论文题目

在校期间修读的主要课程:

在读期间专业成果:

备注:

附件二:

光盘标签

院校名称

毕业生姓名

专业方向

入学时间

获得学位时间

添加时间:

200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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