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月21日,根据二级学院的具体安排,新生到二级学院报到(音乐学院办公室在文东校区教学楼二楼,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办公室在长清校区),与导师见面,领取《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与实施细则》表,制定培养计划,了解本学期公共与专业基础课课程安排等事宜。并于3月27日前,新生填写完成《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与实施细则》一式四份(二级院、研究生处、导师、学生各一份)保留、存档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