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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9-07-3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于3月20日前对攻读硕士学位的2008届毕业研究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收取相关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原件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参加展演证书或节目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比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理论专业的学术报告会登记登记表)。审查通过的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核,未完成者不能提出学位申请。同时依照附件审核硕士学位论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