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院 2007 届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有关工作将于近期开始,为确保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有关单位、导师与研究生遵照执行。
• 审查名单及硕士学位论文格式
各系(院)于 3 月 25 日前 对攻读硕士学位的 2007 届毕业研究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收取相关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原件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的复印件;参加展演证书或节目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比赛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理论专业的学术报告会登记登记表)。审查通过的材料经单位领导签字后送交研究生部审核,未完成者不能提出学位申请。同时依照附件审核硕士学位论文格式。
• 领取材料
审查结束后,请各系(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于 3 月 22-23 日,到研究生部领取论文封皮、学位申请书等材料。
• 毕业演展、论文评阅与答辩
2007 届毕业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于 4 月 5 日 开始组织评阅,全部实行盲评,由研究生部负责办理,请各院(系)及导师严格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毕业演展拟于 5 月 20 日 至 6 月 5 日 期间在本院举办,由各系院、导师与研究生负责具体办理;论文答辩由研究生部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组织,拟于 5 月下旬至 6 月初进行。
四、填报材料
• 学位申请书 2 份 / 人;
• 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 2 ):硕士学位论文 15 份;
•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 研究生部对拟授予学位人员信息微机录入。
以上材料各系(院)收齐后于 4 月 5 日前 统一报研究生部
• 整理归档
研究生处将获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档案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好, 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并将有关材料(学位申请书、历年成绩考核表各一份)转入学生人事档案。
六、颁发证书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于 2007 年 6 月下旬学院举行的学位授予仪式上发放。
七、注意事项
1 、所有需归档的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字迹务必工整、清晰。
2 、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是制作学位证书和授予学位的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研究生部工作人员务必将表中各项内容与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以确保完整、准确。
3 、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报送审核,过时责任自负。
4 、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学位信息数据录入表)是报送省学位办和国务院学位办的重要材料,表中各项务必填写完整(其中学院代码、学位证书编号、获硕士学位日期由研究生部统一填写)。
附件:
山东艺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格式统一规定(试行)
研究生学术报告会情况登记表
二○○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