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努力把研究生处建成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的单位,研究生处全体工作人员郑重做出如下管理服务承诺:
1、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以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为中心的思想,从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出发,及时了解政策动向,认真做好相关文件的传达、相关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及时帮助研究生和导师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思想,优质高效,热情服务。恪尽职守,履行职能,急师生之所急,为二级学院和师生办实事、办好事。对来办事的每位师生员工,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礼貌、优质快捷,坚决杜绝搪塞、敷衍、推诿行为,并在职责范围内简化环节、规范程序、提高速度和效率。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或交办的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校内其他单位安排的工作或需提供的有关学科和研究生教育的材料,及时准确提供。保证工作日工作时间办公室(文东校区:图书馆二楼204室,长清校区:办公楼四楼4004室)有工作人员值守,办公电话(文东校区:0531-86423607,长清校区:招生办公室0531-86522235、培养办公室0531-86522298、学位办公室0531-86522339)有人接听。
3、实行首问责任制。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认真处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也要说明情况并及时转给相关人员处理,若经办人不在,要问明事由,做好记录,而后及时交经办人处理。做到解决问题有始有终,杜绝搪塞、敷衍、推诿行为。
4、实行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并公开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坚持“严守法规、按章办事”原则,对研究生招生、导师遴选、学科建设、评先评优以及项目资助工作实行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保密纪律。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谨细致,严格工作程序步骤。从事和参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参与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以保证盲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6、营造文明办公环境。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着装整洁,文明办公;不得喧哗、保持肃静;不在上班时间干私活。
7、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加强个人修养,提高职业操守,廉洁自律,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努力营造真诚、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定期向二级学院及导师、研究生代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监督电话:0531--8652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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